近几年,随着我国大气环境的持续优化,消费者关心的空气质量问题由颗粒物(PM 2.5)转为气态污染物、微生物(例如:病毒、细菌、过敏原)等。生产企业随之也对空气净化器的各类性能做出改进,新功能、新技术层出不穷。
在此背景下,GB/T 18801-2022《空气净化器》新版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发布,并将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替代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此次修订涉及面广,内容量大,相比于2015版,2022版新国标的技术要求更加细化、测试方法更加丰富,同时也更加贴合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消费者的实际需求。
相对比2015版老标准,新国标增加“过敏原”、“异味”和“病毒”的测试方法,对“颗粒物PM2.5”单独定义,并且新增“工作模式”,替换原来的“额定状态”和“待机状态”,具体包括“额定模式”、“低噪声模式”、“自动模式”、“关机模式”、“非网络待机模式”和“网络待机模式”六种工作模式。此外,增加“低噪声模式”对低噪声限值及性能参数的新要求。GB/T 18801-2022《空气净化器》对空气净化器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空气净化器的产品开发和市场规范都会起到良好的指导作用。
新标准在2015版的基础上做了以下方面的修订:
(1)建立了CADR与CCM合理的对应区间
为了提升空气净化器产品性能,规范并简化标注形式;同时确立产品优化设计与过滤网用材的对应关系,避免初始性能指标过高但寿命相对较低的产品误导消费者,因此,基于统计数据,将颗粒物、气态污染物(甲醛)的CADR值与CCM值进行了关联对应。
(2)重视家居环境中的空气污染现状,进一步完善气态污染物去除性能评价试验方法
对单成分、高浓度的气态污染物去除评价方法在实际的家居环境中较为少见,会对消费者和净化技术的提升带来错误引导,导致去除污染物的指向性过于偏颇,本次修订充分考虑空气净化器的真实使用环境,基于多轮比对数据,完善了气态污染物去除相关试验方法,提出了气态污染物混合加载试验方法和动态平衡试验方法。
(3)提出了“去除率”评价方法,评价净化器对病毒的净化能力
由于病毒的特殊性,其自然消亡率及净化过程都无法用颗粒污染物适用的动态平衡方程来描述, CADR无法作为评价指标,对此提出了在规定条件下的“去除率”评价方法,同时,为了避免净化器去除病毒后会产生二次污染,提出了移仓检出率试验方法。
(4)提出了“人工嗅辩”定性评价,作为“臭气浓度”的评价方法
由于异味成分复杂多样,且不同人群对异味的感知能力不同,现阶段,异味的仪器测量数据与消费者感官之间,很难建立对应关系,因此,本次修订提出以“臭气浓度”作为评价指标,采用“人工嗅辨”定性评价方法,评价空气净化器产生的二次异味以及去除异味的能力。
(5)除上述内容以外,修订版标准还在待机功率、噪声能效等指标设定上做了修改。汇总如下:
标准修订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 GB/T 18801 包括9个章节及15个附录,涉及7类技术要求及14项测试方法,具体架构见下图。